
内容来自于《法律微讲堂》栏目
观众朋友们好,欢迎收看《法律微讲堂》,我是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的马斌律师。现实生活中,大部分婚姻出现问题都是由于第三者介入,导致夫妻感情破裂。在这个过程中,无过错一方万念俱灰,就会想到离婚以及索要赔偿的问题。那么问题来了,夫妻一方出轨,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获得多少补偿呢?
首先,我们来看一个案例:张先生与王女士系夫妻,由于工作原因,张先生一直在外地出差多年,因为夫妻长期分居,张先生感觉感情空虚,在外地与李女士开启了同居生活。这事被王女士知道后,接受不了,终日郁郁寡欢,遂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请求赔偿。
那么针对这种情况,王女士能够获得多少经济补偿呢?暂且抛开这个案例,我们先来看看民法典对这是怎么说的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(一)重婚;(二)与他人同居;(三)实施家庭暴力;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(五)有其他重大过错。
从上边的法条可以看出,不是所有的情况都能请求离婚损害赔偿,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:(一)要有损害事实,即无过错一方受到了精神创伤;(二)必须是重婚、同居、家暴、虐待遗弃这几种行为之一;(三)有过错一方与损害事实之间要有因果关系,即无过错方的精神创伤必须是由有错方的行为造成的;(四)有过错方有主观上的过错。
具备了上述几个条件,才能申请离婚损害赔偿。我们回过头来看上面的案例,张先生明知自己有配偶,还与他人同居,造成了王女士精神上极大的伤害。由此可见,符合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,王女士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。
那么,下一个问题来了,张先生的出轨,让王女士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打击,那王女士可以获得多少补偿呢?我们再来看一下相关规定,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十条规定,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:(一)侵权人的过错程度,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;(二)侵害的手段、场合、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;(三)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;(四)侵权人的获利情况;(五)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;(六)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。
法律、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、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,适用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。
实践当中呢,对于补偿的数额,没有统一的标准,通常要根据过错方侵害的手段、场合、行为方式、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、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、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综合因素予以综合判断。
再来说说这个案例,对于给予王女士的补偿,没有统一明确的标准,实践中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。 好的,今天的案例就分享到这里。我是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的马斌律师,非常感谢您对这期节目的收看,我们下期再见。